為更好地開展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供電企業有關信息,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能發監管規〔2021〕56號),特制定本信息公開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范圍
1.供電企業基本情況;
2.辦理用電業務有關信息;
3.執行的電價和收費項目標準;
4.供電質量情況;
5.停限電有關信息;
6.供電服務所執行的法律法規以及供電企業制定的涉及用戶利益的有關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
7.供電服務承諾以及供電服務熱線、12398能源監管熱線等投訴渠道;
8.用戶受電工程市場公平開放相關信息;
9.可開放容量有關信息。
10.信息公開指南;
11.信息公開目錄;
12.信息公開年報;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企業信息,主要通過麗水信息港公開。
公開網址: 麗水信息港:
http://www.jxyttc.com/
(三)公開時限
按照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能發監管規〔2021〕56號)的時間要求進行公開及更新維護。
二、信息公開申請
除本單位主動公開的信息外,電力用戶可以向供電企業申請獲取與自身直接相關的信息。
(一)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國網麗水供電公司供電企業信息公開工作小組
辦公地址:麗水市中東路699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00--17:00
咨詢電話:0578-2100719
傳真:0578-2101688
郵箱:gwlsgdgs@zj.sgcc.com.cn
信函地址:浙江省麗水市中東路699號國網麗水供電公司 辦公室
(二)公開范圍
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于以下不予公開的企業信息,公開權利人可以申請獲取。
1.國家秘密;
2.商業秘密;
3.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公開發布的其他信息。
(三)公開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本單位的信息,應向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書面提交信息公開申請書。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信息公開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系方式;
(2)申請公開的供電企業信息的名稱或者便于供電企業查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供電企業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4)申請公開內容與其自身相關的描述。
2.申請處理
(1)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收到到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當場予以答復。如不能當場答復,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
(2)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內容不明確的,受理機構將于收到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復期限自供電企業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供電企業不再處理該信息公開申請。
(3)對不屬于本單位掌握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4)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5)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處理申請。
(6)屬于不予公開的企業信息,本單位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四)申請費用
本單位不向申請人收取費用,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監督方式
申請人認為我單位未依法履行企業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可以通過信函、郵件或12398能源監管熱線等方式向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及其派出機構申訴。